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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度优秀团队、岗位之星评选办法

作者:  浏览量:4460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1 06:44:21  

月度优秀团队、岗位评选办法

 

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,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,表彰典型,弘扬先进,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,综合表现优秀的团队和员工,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研究决定,成立评选委员会,开展月度“优秀团队”、“岗位之星”的评选活动,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委员会

 长:总经理萧民

副组长:党支部书记任新生

 员:葛莉莉、蔡嘉伟、王武、郭继凤、韩萍、王炳儒

二、评选的原则:

1、坚持全员参与、层层推动的原则;   

2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
3、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,激励优秀团队及员工。

三、评选周期

每月组织评选一次月度“优秀团队”、“岗位之星”。

四、评选范围   

1.优秀团队: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事业部、各分子公司、各项目单位;

2.岗位之星:在公司入职满3个月的员工。

五、名额分配   

1、优秀团队每月一个,由集团公司战略委员会考核审议后确定;

2、岗位之星每月评选10名:集团公司(含培训学校)1名,保安事业部、物业事业部各4名,人力事业部1名。 

六、评选标准   

1、优秀团队评选:以各部门/事业部月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依据,当月绩效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团队为月度优秀团队。

2、岗位之星评选:爱岗敬业、尽职尽责,尊重领导、团结同事,认可公司企业文化,工作表现突出,有重大立功表现,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,促进公司发展、品牌打造、推动岗位形象提升贡献突出者。

七、评选流程   

1、月度岗位之星部门推荐

各部门、事业部于每月5日前,将上月度《月度岗位之星推荐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集团公司行政综合部邮箱yyglb2112@163.com,由行政综合部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的推荐材料上报至评选委员会参加评选,初审未通过的推荐材料(个人事迹不清晰、工作亮点不突出等)退回至推荐部门,被推荐人当月参评资格取消。 

2、评选委员会审议

评选委员会于每月15日前进行评选,确定月度“优秀团队”、“岗位之星”名单,由集团公司行政综合部拟定通知进行表彰奖励。

3、评选结果的公示

经评选确定的月度“优秀团队”、“岗位之星”将在集团公司光荣榜进行公示;“岗位之星”的先进事迹将于每月30日前,在集团公司官方微信平台推送。

八、奖励办法及评选结果应用   

1、月度优秀团队:颁发月度“优秀团队”荣誉证书,现金奖励伍佰元,在年终“优秀管理团队”、“卓越管理团队”评选时给予2分/次的加分奖励。

2、月度岗位之星:颁发月度“岗位之星”荣誉胸牌,现金奖励贰佰元,在年终个人奖项评选时给予1分/次的加分奖励,并作为部门年度争先创优的重要依据。

九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

 附件一:月度岗位之星评选推荐

   附件二:“月度岗位之星”个人优秀事迹总结



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